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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各位帮帮刚踏入社会的我一个忙!!!!!!!

被浏览: 0次 2023年05月22日 10:56
热门回答(2个)
游客1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弊冲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谈卜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你和单位有劳务合同的话,按照合同内容可以寻求法律保护,如果没有合同,工资差额也不大的话还是忍忍吧!
刚入社会,就要忍含雹,你刚进去就跟店长吵架,是大忌啊!

游客2

工资多吗?
不多就算了,有这时间和精力另找工作赚钱更划算。